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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年虚增营收近200亿, 高鸿股份造假后果仅是退市吗?
发布日期:2025-08-16 08:03    点击次数:156

8月8号周五晚间,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*ST高鸿(高鸿股份000851)被证监会点名,因为严重财务造假将被严肃查处。

高鸿股份,公司全称是“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”,在这次违规事件曝光之前,也曾有值得可圈可点的优势。公司的车联网芯片业务,被视为C-V2X 车联网技术、标准的创立者和产业的推动者。在车用芯片市场国外芯片的占有量90%以上、国家安全以及中美贸易战的大背景下,作为一家国产芯片上市公司,高鸿股份曾被市场和投资者寄予厚望。

从股权结构来看,高鸿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是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,持股比例是12.86%,系国有法人。虽然从2021年12月起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不再是控股股东,处于无控股股东、无实际控制人状态。但第一大股东的央企身份,也给高鸿股份增色不少。

而就是这家央企背景的上市公司,我们来看下它的财务造假怎么严重?

造假手法:长期做虚假贸易,笔记本电脑、服务器业务等无商业实质,通过“空转”、“走单”大幅虚增收入和利润。

造假持续时间:9年。2015—2023年定期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。期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2.5亿元,构成欺诈发行。

造假数额及处罚情况:9年虚增营业收入198.76亿元,高鸿股份和相关造假责任人拟被处罚16875万元。

除了面临证监会高额罚单以外, 高鸿股份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。根据深交所规则,如果后续正式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结论也跟本次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一致,退市是高鸿股份的必然结局。

结合现有法律规则,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,处罚+退市,并不是高鸿股份财务造假的全部后果。财务造假带来的恶果,将是一个接一个。

第一,重整希望要落空。

最高院、中国证监会2024年底颁布的《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》,为处于债务和经营困境的上市公司给了一条拯救路径——破产重整。

高鸿股份也曾试图走上破产重整的救赎之路。去年8月份,高鸿股份就向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申请备案庭外重组,并多次发布重整及预重整事项进展公告。

但是,依据最高院和证监会发布的这份《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》,因为信息披露违规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公司,会被认为不具有重整价值,不得进行破产重整。

因此,破产重整这条路,高鸿股份应该是走不通了。

第二,可能会有中介机构被追责。

在高鸿股份2015年-2023年财务造假期间,负责年报审计的分别是: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。其中,立信会所是高鸿股份2015-2019年的审计会所,出具了连续5年标准的无保留意见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是高鸿股份2020-2023年审计机构,2020年、2021年这两年的审计结论也是标准无保留意见。

高鸿股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,保荐机构是华融证券,审计机构是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,发行人律师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。

这些机构在为高鸿股份提供服务的过程中,有没有勤勉尽责,有没有做好资本市场守门人的职责,后续这几家中介机构也可能会被证监会调查、查处。

第三,启动立体化追责,有人会获刑,也有更多的人要赔偿股民。

最近几年,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的财务造假不断强调“零容忍”,对违规公司不是只靠行政处罚。立体化追责,是指行政处罚+刑事追责+民事赔偿三者相结合,这样就能加大造假者的法律责任,提高违法成本,有助于净化市场、遏制证券违规行为。

中国证监会在8月8日晚间发布严肃查处*ST高鸿严重财务造假案件情况通报时,表示: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,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,严格按照《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》,移送公安机关。

因此,未来会有人因为高鸿股份案获刑。

而在民事责任方面,臧小丽律师认为,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是:在2016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高鸿股份股票,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股票或者继续持股的受损者,索赔范围最终还是以法院认定为准。

需要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,除了高鸿股份以外,拟被处罚的高管、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以及有责任的中介机构等,都有可能要担连带责任。

投资者参与索赔基础资料清单:

1、身份证复印件;

2、证券开户确认单(对账单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,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);

3、买卖高鸿股份股票对账单原件(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,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)。

4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及地址。

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,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,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。如果符合索赔条件,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。

附一: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5年7月以来新收判决及领款情况

1. 部分银河生物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(部分改判);

2. 部分利源精制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(部分支持股民上诉请求);

3. 部分升达林业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(维持原判);

4. 部分永安林业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(维持原判);

5. 部分康尼机电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;

6. 部分国华网安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;

7. 部分赛为智能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判决;

8. 部分保千里投资者收到二审判决(维持原判);

9. 部分同洲电子投资者赔偿款;

10. 部分永安林业投资者领到赔偿款;

11. 部分红棉股份投资者领到股票赔偿(以股抵债);

12. 浙江某文化公司的投资者领到调解款;

13. 某科创板公司投资者领到调解款。

附二: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5年7月以来庭审安排

1. 2025.7.7,投资者诉乐视网案二审谈话(北京高院);

2. 2025.7.14,投资者诉慧辰股份案一审谈话(上海金融法院);

3. 2025.7.16,投资者诉国华网安案一审开庭(深圳中院);

4. 2025.7.18,新研股份索赔投资者参加债权人会议;

5. 2025.7.21,投资者诉广电网络案一审开庭(西安中院);

6. 2025.7.24,投资者诉如意集团案一审开庭(济南中院);

7. 2025.7.28,投资者诉利源精制案一审开庭(辽源中院);

8. 2025.8.4,投资者诉蓝盾股份案一审开庭(成渝金融法院);

9. 2025.8.11,投资者诉宏图高科案一审谈话(南京中院);

10. 2025.8.14,投资者诉亿阳信通案一审开庭(北京金融法院);

11. 2025.8.15,投资者诉中创环保案一审开庭(厦门中院);

12. 2025.8.19,投资者诉天际股份案二审谈话(广东高院);

13. 2025.9.3,投资者诉深大通案一审开庭(深圳中院);

14. 2025.9.3,投资者诉劲嘉股份案一审开庭(深圳中院);

15. 2025.9.5,投资者诉任子行案一审谈话(深圳中院);

16. 2025.9.16,投资者诉三盛教育案一审谈话(北京金融法院);

17. 2025.9.22,凯迪生态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案一审开庭(武汉中院);

18. 2025.9.23,投资者诉数知科技案一审开庭(北京金融法院);

19. 2025.10.22,投资者诉日海智能案一审开庭(深圳中院);

20. 2025.10.23,投资者诉三盛教育案一审开庭(北京金融法院)。

附三: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5年7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

1. 操纵证券市场三夫户外股民索赔案,法院已受理(深圳中院);

2. 投资者诉汇金科技案,已提交起诉(珠海中院);

3. 投资者诉爱康科技案,已提交起诉(杭州中院);

4. 投资者诉上海易连案,法院已受理(上海金融法院);

5. 投资者诉国网英大案,法院已受理(上海金融法院);

6. 投资者诉贵人鸟案,已提交起诉(福州中院);

7. 投资者诉文一科技案,法院已受理(合肥中院);

8. 投资者诉联泰环保案,已提交起诉(汕头中院);

9. 投资者诉宏图高科案,法院已受理(南京中院);

10. 投资者诉同济堂案,法院已受理(乌鲁木齐中院);

11. 投资者诉和佳医疗案,法院已受理(汕头中院);

12. 投资者诉星光股份案,已提交起诉(广州中院);

13. 投资者诉联创股份案,法院已受理(济南中院);

14. 投资者诉凯迪生态等高管案,法院已受理(武汉中院);

15. 投资者诉天喻信息案,法院已受理(武汉中院);

16. 投资者诉高鸿股份案,已提交起诉(贵阳中院);

17. 投资者诉易联众案,已提交起诉(厦门中院);

18. 投资者诉红相股份案,已提交起诉(厦门中院);

19. 投资者诉九芝堂案,已提交起诉(长沙中院);

20. 投资者诉奥康国际案,已提交起诉(温州中院);

21. 投资者诉东旭蓝天案,已提交起诉(北京金融法院);

22. 高升控股投资者另诉高管案,已提交起诉(北京金融法院);

23. 投资者诉达华智能案,已提交起诉(福州中院);

24. 投资者诉升达林业一案,强制执行已提交(成都中院);

25. 投资者诉银河生物一案,强制执行已提交(南宁中院)。